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三)
執行時間:2024年11月01日(五)起
公告內容:
因年底適逢洗腎單位送檢大量『血中鋁』檢體,故將暫時調整血中鋁報告時效。
原報告時效7天調整為14-30天,影響時間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01月31日止,為期3個月,並於2025年2月起恢復報告時效7天。
附加檔案:20241029-暫時調整重金屬血中鋁報告時效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