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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amycin送驗時需註明用藥時間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7日
執行時間:2026年08月27日
內容說明:
因應行政上作業需求,與報告明確性,請各臨床單位開立與送驗Gentamycin檢驗項目時,務必明確註明檢體為Trough或Peak

附加檔案:20260827-Gentamycin註明用藥時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