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政策
本所全體人員簽署保密協議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確保機密資料受到保護。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所員工應了解,確保所有人員不得傳遞、轉呈或以附帶檔案形式散佈所有職務相關之電子檔案資料及當個人或受檢者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實驗室應查明並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 實驗室依法律或合約授權之要求揭露受檢者機密資料資訊時,除法律禁止,應通知受檢者或關係人。實驗室資訊系統,設定權限防護且有文件化程序,以確保機密資料受到保護,確保受檢者資訊的機密性。
- 彙整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應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
- 本所有配合主管機關行政檢查之義務。